******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智能体研发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D************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智能体研发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服务地点:包括北京、西安(以项目具体地点为准)。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总价控制的方式,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开发对应的财务智能体应用,并全面接入招标人已有的智能云平台,所有研发的智能体源代码、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各类智能体不允许投标人做任何使用限制,包含但不限于:许可、证书等,涉及到大模型训练的硬件资源由投标人负责,所有的源代码提供2年的免费运维调优服务。
2.3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起始时间自合同签订时间开始。
2.4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自建的财务智能云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完成①凭证生成大模型,基于基座模型训练的符合电建核算规则的大模型,并调用执行器对凭证进行审核和修订,训练的资源由投标人负责,使用的资源由招标人负责。②基于招标人财务共享中心的9个稽核岗位的智能体,使用多模态对附件识别和审核,并完成审核动作;③智能收费系统,基于投标人已经提供的各类智能体,按照收费标准形成在线订阅、采购、订单、结算一体化服务;④生成式智能数据分析,通过用户上传的企业数据(后续为调用招标人的指标库数据,预留接口),通过微调通用大模型,在企业数据分析报告方面更符合招标人的管理需求,实现数据的应用形成辅助决策分析报告,训练的资源由投标人提供。
(1)技术支持与研发服务
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智能体的原型设计;
完成基座模型的选型,配合数据标注,对基座模型进行训练,并原生开发执行器;
完成财务共享中心稽核岗位9个类型单据的稽核智能体的研发,引入多模态技术,对附件进行识别,并开发执行器对目标系统进行合理性操作;
对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符合招标人业务领域专业的分析报告,对应的算法和模型的训练要符合招标人的实际管理要求;
涉及到模型训练的资源,由投标人负责,所有研发的智能体源代码、垂直模型的所有权均属于招标人。
所有研发的智能体要符合招标人的整体智能化规划,智能体要引入现有的智能云平台,按照云平台的能力可进行统一管控。
(2)项目管理与协作
协助制定项目计划、进度安排、与内部团队协同工作。
提供定期进度报告和项目评估。
(3)质量控制与测试
确保交付成果符合招标人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参与软件测试和功能验证,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接口联调与运维
负责智能云平台与招标人各系统接口联调工作,配合招标人的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测试。
所有的智能体源码提供2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在免费运维期内,提供各项由于招标人的业务或管理变更所涉及到的智能体源码的调整。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2.6中标人数:1家。
2.7其他补充:
2.7.1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研发与优化验收标准与规范,并通过相关测试与验收。
2.7.2知识产权申请:协助招标人申请软著、专利、论文、知识产权等内容。
2.7.3 其他事项: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技术研发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财务人工智能技术研发 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智能化或数字化相关研发的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智能化研发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自动化控制、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8年及以上信息技术开发或财务信息化或财务共享及智能化软硬件研发相关工作经验。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电子邮箱:******)。需发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彩色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1号院3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C座)1311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5温馨提示:请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在“中国电建”微信公众号中右下角“微服务”中进行“个人访客”申请,受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为“招标公告中招标人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系统会自动完善“受访单位和单位地址”信息,请据实填报“拜访开始时间”、“拜访结束时间”和“拜访事由”等信息后确认提交。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人联系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1号院3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C座)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胡腊中
电 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邮 编:330096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郑先生,电话:******,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胡腊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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