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开展金鲤大道周边片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金鲤大道周边片地块1;
占地面积:102071平方米;
******街道,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8.546122°,纬度24.924159°;
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金鲤大道周边片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卫星图斑和采样检测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现场踏勘、访谈、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街道,面积102071m2(合153.1亩)。现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工业用地区域为本次场地污染调查疑似污染区。地块内企业不涉及重点行业企业或重点监管企业,多从事服装包袋生产、树脂工艺品加工、机械制造等,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六价铬、铅、汞、镍、铜、锡)、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和石油烃。
(3)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筛选值,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也都达到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该地块满足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标准中的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一类用地建设使用,此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详细采样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国祥